根据《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度第一批合同制聘用人员招聘公告》的相关要求,经过资格审查、面试等环节,现将心理测试、体检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进入心理测试、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
(一)食品安全总监(后勤保障处)
卢宏兵
(二)口腔科医生(校医院)
褚迪
(三)特聘传承人教师(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(汉绣))
周红
(四)学院实验员(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)
欧阳拳均、向珊珊
(五)工程管理人员(基建管理处)
李振炜
(六)专任教师(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)
周梦烨、朱章盈
(七)幼儿教师(后勤保障处)
朱杨梅、聂婷婷
(八)图书情报分析员(图书馆)
游梁
(九)学科秘书(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)
胡嵩
(十)学院实验员1(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)
谢位
(十一)学院实验员2(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)
李婉
(十二)学院实验员(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)
刘燕
(十三)学院实验员(化学与化工学院)
李霞
二、下一步工作安排
心理测评、体检等事宜拟定于2023年9月初进行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请参加体检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(行政楼317办公室)报到,进行心理测评、安排体检等,对未携带证件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的应聘人员,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。确有特殊情况的,通过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同意后,可推迟进行心理测评及体检。
请上述人员保持手机畅通。如有放弃入围资格者请及时告知,对主动放弃心理测试、体检,或心理测试、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拟聘人员资格,学校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联系电话:027-59367501
联系邮箱:1572370728@qq.com
联系人:刘老师
人事处
2023年7月31日